虽然公众感觉最近因腐败被调查的官员较多,且通过网络检举的比例很大,但和一年十几万的案件比,还是有限的。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报告显示,金开1号由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发行,投资者共计700余人,工行手续费4%,中诚信托通道费为2。美银美林指出,考虑到欧美此前的经验,第一个潜在的信托违约将会至关重要。
其实这类信托前几年已经在做了,当时还被定性为风险低于房地产信托的。此外,增加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可以更多地以风险为导向修正对投资产品的定价。金开1号项目设计本身存在重大瑕疵:一是项目设立初期振富集团净资产仅仅11个亿,而仅中诚信托却为其提供了30亿元的融资,融资杠杆过高;二是该项目优先级与劣后级资金比率不合理,达到100:1,产品的保障设计不到位;三是对于融资中提及的五处矿产产权及其或有债务没有发挥应有的尽调职责。信托产品的周期通常为一到两年,像金开1号这样三年期的并不多。一位信托从业人士表示,前几天开会的时候就听说了,地方政府、工行、中诚会按2:1:1的比例出资。
2012年3月22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规定:在煤炭结构调整方面,中国将通过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整顿关闭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在生产开发布局方面,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再接下来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必然需要大量资金,同时小煤矿愈加难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银行可以把它们的金融负债转移回投资者身上。希望中巴双方完善合作机制,推进信息交流,加强政策对话,创新合作模式,深化务实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统筹规划中巴能源合作以及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争取早期收获一批重点项目,将两国能源合作发展得更好、更深、更实。
史玉波表示,中巴两国能源合作有着30多年的悠久历史,在核电、常规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双方在核电、电力、煤炭、可再生能源领域达成多项共识。史玉波在会议上指出,在中巴两国领导人的推动下,两国达成了建设中巴经济走廊的重要共识,为双方深化战略合作注入了新的动力。据介绍,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与巴基斯坦水电部部长赫瓦贾穆罕默德阿西夫共同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国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披露了上述消息。国家能源局透露,上述会议在坦诚、友好、务实的气氛中举行。
会后,中巴双方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能源工作组第三次暨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工作组第一次会议的会议纪要》。中巴能源工作组第三次会议暨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工作组第一次会议日前在京召开。期间,双方对两国能源领域合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分别介绍了能源政策规划、电力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提出了合作倡议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史玉波在会议上指出,在中巴两国领导人的推动下,两国达成了建设中巴经济走廊的重要共识,为双方深化战略合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希望中巴双方完善合作机制,推进信息交流,加强政策对话,创新合作模式,深化务实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统筹规划中巴能源合作以及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争取早期收获一批重点项目,将两国能源合作发展得更好、更深、更实。会后,中巴双方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能源工作组第三次暨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工作组第一次会议的会议纪要》。中国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披露了上述消息。期间,双方对两国能源领域合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分别介绍了能源政策规划、电力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提出了合作倡议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据介绍,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与巴基斯坦水电部部长赫瓦贾穆罕默德阿西夫共同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透露,上述会议在坦诚、友好、务实的气氛中举行。
双方在核电、电力、煤炭、可再生能源领域达成多项共识。史玉波表示,中巴两国能源合作有着30多年的悠久历史,在核电、常规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
国家能源局表示,中巴双方在核电、电力、煤炭、可再生能源领域达成多项共识,并一致同意,成立能源规划工作组,按照科学规划、平等互利、合理布局的原则,研究制定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规划,重点研究煤炭开发、油气勘探、开采与储运规划,电源及电网布局等方面内容,推动走廊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电网互联互通,确定重点项目清单和保障机制。中巴能源工作组第三次会议暨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工作组第一次会议日前在京召开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2011年中国企业对俄罗斯的非金融类投资额为3.03亿美元,投资领域主要分布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林业等领域。新年伊始,中国正在或准备到海外投资发展的企业收到了由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送上的一份厚礼《俄罗斯中亚国家矿产资源法》一书。三大障碍让走出去步履维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以及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具备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深厚的经济基础,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迅速。栾政明还亲自编写了《中国矿业并购的十大命门》一书,旁征博引,有理有据,对如何进行海外并购、规避风险进行了详细而又深刻的阐述。
中国与东盟的经济联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密相依。而俄罗斯和中亚5国以及东南亚等一些近邻国家基本上能够符合这些因素。
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正步入缓慢增长期,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投资动力不足,而中国的国内经济却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10年是中国矿业对外投资的黄金时期。从现实来看,中亚地区各国的能源资源丰富,被称为世界21世纪的能源基地。
1月8日,在此书的首发式上,该书主编、雨仁律师事务所所长栾政明表示:推出此书的目的,主要是考虑到这几个国家对中国矿业企业走出去具有重要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也将以新的姿态、新的共识和新的政策助推中亚地区能源合作,这对中国企业来说就是天时。
而中亚、东南亚等国际上认为投资环境不好的地区,因与中国文化相近,反而成为了中国企业眼里投资环境最好的地区。与中国毗邻而居的俄罗斯和中亚5国,以及东盟地区的一些国家,矿产资源储量同样丰富,与其他地区的国家相比毫不逊色。紫金矿业集团副董事长蓝福生说,文化相近、思维雷同、制度接近等有利因素可以有效抵消政治风险、法律不健全等其他方面的不利因素。作为天然的合作伙伴,双方要继往开来,推动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创造新的钻石十年,并就进一步加强合作提出了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加快推进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电信、能源等领域互联互通合作,加强金融合作,开展海上合作,增进人文交流5项倡议,并把2014年确定为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
这些地区矿产资源丰富,投资环境也相对较为成熟,但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这些地区与中国远隔重洋,交通运输和通信等方面付出的成本较高,从而增加了投资风险,与中国周边国家比起来,实际上未必属于首选。尤其是近几年,紫金矿业集团在俄罗斯及中亚的吉尔吉斯坦等国家的投资项目,已初见成效,今年将正式投产。
目前,许多国外的矿业法律的中文译文并非全部由法律专业人士翻译编辑,错误和不当之处比较多,最终导致投资决策者的部分误判,从而影响了海外投资。一些国际上公认的投资比较好的地区和国家,因为文化和理念的差异,对中国来说并不一定好。
该书是俄罗斯和中亚5国矿产资源法汇编,为雨仁律师事务所对中国企业海外矿业投资研究成果之一,并作为雨仁律师系列丛书的第一部出版。海外投资出现问题或失败的,大多都是因文化冲突而引起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去年9月在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指出,中国与东盟携手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开创了合作的黄金十年。消除法律屏障是走出去的关键但是,即使有上述诸多有利因素,中国企业在这些地区投资仍然不能完全排除风险。二是在选择投资项目时没有进行充分论证,投资比较盲目。中国企业要想走出去在上述近邻国家走得更稳更快,关键是要熟悉这些国家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判断失误。
并购总金额达147.2亿美元,占海外并购总金额的52.4%,同比增长63.07%。文化不融合是最难解决的,也是海外投资的大忌。
这本书之所以能引起业内关注,关键原因就是中国企业看好这些地区。他们经过多年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将境外矿业投资并购涉及的问题概括为10类、80多个关键环节,其中法律风险是核心问题。
这无疑为中国企业在这些地区发展提供了绝佳的天时。然而,在这方面我国还不尽如人意。